各学院: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举办山东省社科界第十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内容
以“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为主题,通过美术、书法、摄影等不同的艺术作品展示社科工作者自觉运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指导行动,传承“山东文脉”、推进文化“两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贡献社科智慧和力量。
二、参赛对象
全省社科工作者
三、主办单位
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四、承办单位
山东省美术家协会,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山东省摄影家协会,山东省社会科学发展交流中心
五、奖项设置
(一)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组委会对所有参展作品拥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编辑、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二)大赛按照艺术门类分设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40名,入围奖若干。两年内参加省级大赛并获奖的作品、获得省社科界第九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一等奖的作者本届均不得申报。
(三)一等奖作品作为加入省美协会员、省书协会员、省摄协会员的条件之一。
(四)支持获奖作者在省社科联举办艺术展览、讲座,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给予场地保障、宣传推介等服务。
(五)邀请部分参赛者参与省社科联组织的社科普及、专家宣讲、文化交流等活动。根据参与情况,支持申报山东社会科学青年人才众筹调研项目、“人文艺术+社科普及”课题研究、荣誉称号等。
(六)评选组织工作优秀单位若干,并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七)获奖名单将在省社科联、省文联、省美协、省书协、省摄协等官方网站发布。
(八)2023年12月31日前,举办《山东省社科界第十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获奖作品展》,展期2个月。
(九)获奖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由作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退回选送单位或本人。未提出申请,视为放弃作品,由组委会统一处理。
六、参赛方式
(一)组委会在省社科联、省文联、省美协、省书协、省摄协等网站发布大赛通知。
(二)9月8日前,参赛者以学院为单位将作品照片报科研处邮箱,邮件主题填写“第十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作品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格式命名,同时将《山东省社科界第十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初评作品统计表》发送科研处邮箱;科研处组织初评,评选出复评作品,复评作品数量按照初评作品的40%推荐。科研处将初评作品统计表、复评作品照片、复评作品选送表报组委会办公室。10月进行复评和终评。美术、书法作品每位作者每项限报1幅;摄影作品的单照、组照限报1张(组)。《初评作品统计表》《复评作品选送表》请在省社科联、省文联、省美协、省书协、省摄协网站下载。
七、作品要求
(一)参赛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围绕主题,勇于创新,突出风格。独立创作,一律署真实姓名,如因个人原因产生所有权纠纷,责任自负。
(二)初评:所有参赛作品仅接受照片报送。书法作品、美术作品为12寸高清晰纸质版照片和电子版照片;摄影作品为10寸高清晰纸质版和电子版照片(JPEG格式,大小不低于5M,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彩色、黑白均可,严禁电脑合成作品参赛。以上报送作品照片背面需注明作者姓名、年龄、作品题目、作品种类、尺寸、创作年代、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照片不退,请自留底稿。
(三)复评:参赛作品仅接受选送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纸质版照片和电子版照片。
(四)终评:入围作品(美术、书法)根据评审要求报送原作,装框作品一律不许带玻璃。各类作品请作者务必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具体要求如下:
1.美术作品。包括国画(尺寸不超过8尺整张宣纸,竖幅)、油画、版画、水彩水粉。
2.书法作品。各种书体均可(毛笔,不含硬笔),尺寸不超过8尺整张宣纸,一律竖幅。草书、篆书需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篆刻作品6方印拓以上并附边款。
3.摄影作品。不再重新报送。
八、组织实施
我校由科研处牵头,初评由艺术传媒学院承办。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苏明辉
办公室:岱德楼206室
内线:8199
邮箱:kyc@qdbhu.edu.cn
1.山东省社科界第十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初评作品统计表.doc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3年7月17日